(七)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拟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550-4288169,县人社局0550-4288041,县教体局0550-4998896)。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