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阜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5-21 15:34:02 来源:阜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翎翾 字号:T|T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资格复审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不同的比例(招聘岗位为1至9人的,按1:3,招聘岗位为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阜南县融媒体招聘岗位按1:6)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须提供本人的户籍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及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每组考官7人,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考官一律外聘。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其中,阜南县融媒体中心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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