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万安县商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两科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满分为100分。笔试由万安县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遗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万安县人社局办理准考手续。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万安县商务局实施。面试工作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应聘人员提出放弃等而出现岗位空缺,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凡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3.待遇 聘用人员上班地点为县商务局,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性质属于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2600元/月(包含“五险”)。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万安县商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核由万安县商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对体检、考核前考生提出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考核后,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万安县商务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万安县商务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等其它未尽事宜,届时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an.gov.cn上公布。 2.公开招聘工作由万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 3.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商务局 0796-57014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