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征聘人选的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精神,现向社会公开征聘平阳县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人选,聘期三年。 一、征聘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心平阳教育事业; 2.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3.熟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4.熟悉教育督导业务,掌握必要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以及监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 5.教育系统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县级以上骨干、三年以上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学前教育及财务后勤人员可适当降低要求),教育系统外部人员在参照教育系统内部人员标准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要求,有教育工作履历者优先聘用; 6.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 二、聘用人数 拟聘用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安全、财务后勤、卫生保健等督导项目专家180人。 三、聘用程序 入库专家由本人自荐,单位推荐,经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产生,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被推荐人选必须如实填报《平阳县教育督导专家库人选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于10月20日前报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昆阳镇状元路68号,县教育局433室),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091704871@qq.com。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577-58102938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确定入选名单。 附件: 平阳县教育督导专家库人选申请表 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