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10-08 12:50:42 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于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工作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4-10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 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查询和领取证书

  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安排将于2021年12月4日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请申请人及时上网查询,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或告知。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咨询电话:0816-4823643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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