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1年10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修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46号)精神,经县民政局2021年9月26日第10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发放2021年10月份4557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01270元,6965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35800元。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用于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资金通过彭阳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发放。 二、这次发放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落实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县农商行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实施,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三、县民政局将会同财政、审计、残联等部门跟踪检查资金发放情况,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县农商行信息核对,对因账户信息错误、户名不符等情况,县农商行要及时反馈到民政局,尽快组织变更,严禁资金滞留,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 附件: 2021年10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分配表
彭阳县民政局 彭阳县财政局 彭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