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1-09-29 14:11:30 来源:齐河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021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1年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2021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已通过初审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齐河县卫生健康局一楼资格审查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及资格条件。

  五、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考生需按引进岗位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考生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报考资格承诺书。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考生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须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提供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上查看电子版)。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

  3、考生赴资格审查地点时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等防护物品,请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4、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地点后应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5、考生资格审查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主动减少聚集性活动、人员接触。考生来齐出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个人防护,应佩戴并随身备用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审查地点,建议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应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审查地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应做好健康管理,保持手卫生,注意饮食卫生。

  6、资格审查后,请大家及时关注齐河县卫生健康局官网,后期会有重要公告,请及时关注官网,以免漏掉重要信息。

  7、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资格审查前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4-5327306

  附件:

  1.健康通行证及行程卡申请流程.pdf

  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3.报 考 资 格 承 诺 书.doc

  齐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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