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1-09-25 10:31:16 来源:贺兰县政府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柒月 字号:T|T
  (二)资格审查

  县委宣传部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调职位进行裁减或取消,并于报名结束后在贺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兰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裁减及取消情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根据自治区机关事业编人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设置。

  (一)笔试(40%):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名额及岗位。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阅卷完成后,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特殊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因自愿放弃导致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考试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进行,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员人数与遴选名额不高于2:1比例(含)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对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进行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5日内,通过贺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综合得分。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用人员先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出具该人员跟班试用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七、重要提示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报名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1年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四)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及传真:0951-8061426(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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