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现将2021年海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及笔试、面试情况,按60012、60021、60022、60023、60024、60025、60034、60035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一)2021年9月22日在海原县人民医院体检。 (二)体检当天早晨八点到门诊大厅集合,请应聘者准时报到。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1张1寸彩照,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请应聘者体检前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三)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四)邀请县纪委监委对本次体检工作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五)应聘者在体检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两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后方可参加体检。 附件:2021年9月22日海原县体检人员名单(10人) 海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2021年9月22日海原县体检人员名单(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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