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仁县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4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情况表。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