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峡江县防空警报设备的性能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吉安市人防办《关于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吉人防字〔2016〕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9月18日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 二、试鸣安排 1. 预先警报。从10:00开始,间隔式鸣3分钟; 2. 空袭警报。从10:06开始,间隔式鸣3分钟; 3. 解除警报。从10:12开始,持续式鸣3分钟。 三、注意事项 此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一切活动照常,请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峡江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