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古冶区分局 关于注销李春来唐山市古冶区金山商业综合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李春来唐山市古冶区金山商业综合楼项目,位于京华道南侧,十六号小区西侧,于2016年5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130204201600011号),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21,用地面积1974.44平方米(合2.9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核发给李春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地字第130204201600011号)及其附图、附件。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自公告之日起失效。 如不服本注销决定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古冶区分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