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古冶区关于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的通告

2016-08-11 16:07:32 来源:古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营造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环境污染防治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全区环境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环境污染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古冶区行政范围内企业或个人非法排污、矿山盗采、违规养殖、超载超限运输、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露天烧烤、乱倒垃圾及建筑废料、道路工地扬尘、关闭企业死灰复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建设方面问题。

  二、举报要求。举报人要提供相关环境污染行为的照片、视频等媒体资料,特别是记录下环境违法行为正在发生、相关违法嫌疑人在场的媒体资料,并通过文字说明描述基本环境违法事实,最好能够准确提供环境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具体名称、违法时间、详细地址等相关信息资料,为环保执法提供充足证据。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时需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后期核实和奖励。

  三、举报方式。微信平台:美丽古冶环保在行动(公众号);举报热线:0315-3581841;举报邮箱:gyhbxf@163.com。

  四、调查处理。接到举报后,有关部门要于5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未经举报人同意,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五、奖励金额。对举报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环保分局要于24小时内告知举报人领取奖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视情况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金。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举报证据等到区环保分局领取奖励资金,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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