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县石狮乡何村两条高压输变电线路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2016-08-09 11:26:05 来源:上饶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上饶县石狮乡何村两条高压输变电线路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上饶县石狮乡何村吴域自然村附近10米内开工建设了两条高压输变电线路,附近村民担心会影响人身安全。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该信访件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十六批);上饶县政府于7月31日接到该信访件,当日即刻安排县供电公司和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调查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信访件所反映的石狮乡何村吴域自然村附近的两条高压输变电线路分别为±800KV特高压滨金线和220KV信观线。具体情况如下:

  ±800KV特高压滨金线具体情况:该线路建设工程属省级重点工程,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3月投入运行,该线路产权为国家电网直流建设分公司,项目施工建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均由国家电网直流建设分公司委托市供电公司负责。 220KV信观线具体情况:该线路建设工程于2013年9月开工,2014年10月投入运行,该线路产权为国家电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项目施工建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均由国家电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委托市供电公司负责。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7月31日,上饶县政府责成县供电公司、环保局安排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对±800KV特高压滨金线、220KV信观线与附近房屋的距离进行了现场测定。

  其中,±800KV特高压滨金线塔基设在山坡上,塔基水平高度高于房屋顶部,与附近房屋的直线距离为73米,导线与附近房屋水平距离达14米,根据国家标准《±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790-2013)第13.0.4条规定:“±800KV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6米,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为7米”,该线路符合线路安全运行要求和房屋安全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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