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登县公安局招聘交警大队文职人员的公告

2016-08-09 10:55:39 来源:永登县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永登县公安局招聘交警大队文职人员的公告

  根据兰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增加警力的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永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大队文职人员。招聘人员属合同制管理临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永登县公安局共招聘交警大队文职人员80名,其中男性7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甘肃省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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