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公告

2016-07-28 15:57:38 来源:长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公告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长海县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大政[2016]74号),《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已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有关内容进行如下公告:

  一、规划修改的原因和依据

  广鹿乡作为大连市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心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新的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全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用地需求明显,应适当增加养老和教育用地的供应。因此,规划实施的背景发生了变化,现行规划与新形势下区域用地发展方向逐渐不适应,要求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以满足广鹿乡项目建设用地布局需求。

  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修改:(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广鹿乡作为加快大连市全域城市化推进中心镇建设的4个试点区域之一,社会发展需要增加养老和教育设施,因此,符合规划修改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规划修改的情况

  在保持《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柳条村、塘洼村0.0273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和1.0066公顷的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同时将柳条村、沙尖村1.0625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限制建设区。

  三、批准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

  四、批准日期:2016年6月30日

  五、批准文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长海县广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大政[2016]74号)

  (2016年5月25日,省政府下达辽政[2016]114号批复,同意撤销广鹿乡,设立广鹿岛镇,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广鹿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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