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行洪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辛店乡、富镇、四营乡、郝村镇、营子镇、齐桥镇、文庙镇妇联: 由于我省各地普降大雨,近日,各乡镇担负行洪任务,各乡镇村干部及群众放弃节假日,日夜坚守,巡堤护堤。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部署,紧急行动起来,积极动员组织广大妇女投入到安全行洪和抗洪抢险工作中来,为我市行洪和抗洪抢险工作的胜利发挥“半边天”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各乡镇妇联要把安全行洪和抗洪抢险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的实践课堂,充分认识行洪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重要职责,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挥妇联组织的力量,迅速作出部署,积极投入安全行洪的各项工作中来。 二、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安全行洪工作 各乡镇妇联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女党员、女企业家以及妇女群众,协助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巡堤护堤等工作;协助备好各种防汛物资,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后勤保障不出问题;帮助群众增强安全意识、卫生意识;积极做好群众尤其是妇女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理性看待自然灾害,不信谣,不传谣。 三、广泛宣传,切实发挥标杆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切实加强面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正面舆论引导,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在安全行洪中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妇女进一步增强克服困难、顽强拼搏的信心和勇气,为取得安全行洪和抗洪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强大合力。 泊头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