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石家庄高新区考生: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我区2016年第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已于近日制作完毕,现将第二季度合格人员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证书发放时间为2016年7月26日起, 6个月内及时领取(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领,如有毁损或遗失,考生个人自负。 二、携带资料 考试合格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领证地点 长江大道89号原高新区管委会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四、其它注意事项 本通知只针对石家庄高新区考生,省直及石家庄各县(市)区考生请与报名点联系取证事宜。 高新区财政局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