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洞口县拟对停业三个月以上的网吧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清理核实,现拟对以下已终止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网吧,予以公告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下列经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交回洞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7222376。 洞口县网吧(信息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
关于洞口县拟对停业三个月以上的网吧注销其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经清理核实,现拟对以下已终止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网吧,予以公告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请下列经营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交回洞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7222376。 洞口县网吧(信息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