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高等职校拿出编制20%额度聘能人

2016-05-12 12:37:0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王慧 责任编辑: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5月11日大连市改进职业学校教师准入制度,优先招聘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鼓励企业的大工匠走进职业学校应聘兼职教师,在培育新一代大工匠的同时,还可赚取合理的授课报酬。

  据了解,此举旨在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深化校企合作,构建具有大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力争到2020年职业教育发展总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按照新的实施方案,纳入大连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并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市属高等职业学校,在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的20%可用于聘用兼职教师。职业学校聘用的专业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根据专业教学急需,也可聘用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在地市级(含行业)以上技能比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具有高级工以上等级或相应级别职(执)业资格(职务)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等。

  由职业学校自主聘用的兼职教师,职业学校可从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付兼职教师报酬,标准参照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讲课费标准执行。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正常工作,兼职教师最多在2所职业院校同时兼职,每人每月课时总量不能超过20课时。兼职报酬每学期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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