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成立广东首个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

2021-05-10 19:26:4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麦婉华 孙旭东 范敏玲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启动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现场 图/麦婉华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麦婉华 通讯员孙旭东 范敏玲 5月10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成立广东省首个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下称“共同体”)。该共同体由全区47个单位(部门)组成,将在营商环境改革中形成合力,突破制度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广东省首个营商环境改革试验区,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升级营商环境改革4.0,出台16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系统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高效便利化的“黄埔Smile”营商品牌,改革举措在国家级开发区中走在前列。当天,15个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典型案例重磅发布,充分展示该区在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过程中的举措与经验。

  据悉,共同体由黄埔区委依法治区办、广州开发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起成立,由该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人民团体、协会、商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成。共同体组成单位名单实行开放制,根据工作需要,今后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有意愿的相关团体、协会、商会和专业机构等也可申请加入。

  黄埔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雷虎表示,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法治研究智库的作用,围绕全面提升黄埔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为全面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有利于协同各成员单位,提供一个高标准的理论实践平台。

  “我们在着力打造系统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高效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中是下了功夫的。其中,法治化相当重要。近年来,我们推出了很多营商环境改革的举措。这些举措都是在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实行的。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营商环境改革的具体措施。另外,区里还出台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促进办法》、《鼓励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明确各个部门在营商环境改革中的职能、职责、作用。”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局长吴火华说。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过程中推出许多举措。图为该区在全国首推“智政务+新邮政”模式。图/李剑锋

  据了解,营商环境改革优化工作涉及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而共同体也可以通过协调各方,加快破除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黄埔区司法局局长黄娇娥表示,接下来,共同体将着眼于8个方面重点工作,包括:助力重大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挥司法保障职能、优化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制度宣传解读、建立有效沟通协调和强力推进机制、打造营商环境法治研究智库等。

  当天,共同体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上,共同体成员代表审议并通过了《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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