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以旅哺农 “中国彝族第一村”展新颜

2016-12-04 11:57:24 来源:中国网 作者:毛韵心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住在石林,在景区上班,年收入10万;搬到新村,开起撒尼文化客栈,年收入达到了100万!”五棵树村村民张琼英说起搬家后的变化,显得自豪而又自信。2010年,为保护石林这一“世界自然遗产”,石林县五棵树村整体搬迁至“中国彝族第一村”。“中国彝族第一村”从规划建设的那一天起,就坚持走“以旅哺农”的道路,争取惠民政策,实现农村城镇化;争抓旅游服务,实现产业特色化;争创经济效益,实现保障均等化,目前已走出了一条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功之路。

  保护景区 五棵树村整体搬迁

  2007年6月27日,石林景区成功申报为世界自然遗产。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石林景区内有碍自然遗产保护的营业场所、办公场所、村庄等所有设施必须在3年内全部拆迁搬迁。石林五棵树村,是一个彝族撒尼人居住的古老村落,分布于进入石林景区的主干道两侧,属景区一级保护区范围。按照要求,五棵树村必须进行整体搬迁。

  张琼英是五棵树村村民,搬迁前,她家一家人住在三间土木结构的房里。“因为要保护石林景区,老村里的房屋不能新建也不能翻新,居住条件并不好。”张琼英说,除了房屋老旧,通往村里的道路也被石头挡住,车辆无法进出,村民进出只能靠走路,交通出行很不方便。村里大多数村民都希望通过搬迁改善生活条件。

  2009年,全村整体搬迁到位于石林旅游服务区南区小箐村南面的“中国彝族第一村”,距离石林景区只有1公里。搬迁中,除了对村民现有地上附着物进行全额货币补偿外,新居中每户每人还可以无偿拥有50平方米的基准建筑面积,产权为搬迁户所有,人均在10平方米以内的,搬迁户只承担成本价的50%,人均超出10平方米的,由搬迁户承担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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