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巧判婚姻纠纷案有看点

2018-02-24 10:22:43 来源:光明网 作者:刘永加 责任编辑:黄伟佳 字号:T|T

  于成龙(1617—1684年),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吕梁市方山县)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使百姓安居乐业。清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为官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的一生,深受百姓的爱戴和康熙帝的赞誉。

  不仅如此,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素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被百姓称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同时,于成龙在判案中能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尤其是对生活中的琐碎案件,能够以法律为准绳,以人本情怀为出发点,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达到了宽严相济的执法效果,因此他的刑法思想在清代有很大的影响。于成龙成功判决的两起婚姻纠纷案就充分体现了他的执法理念,对于今天的人们仍有教育和借鉴意义。

  妙断钱青选顶替成亲案

  于成龙在出任罗成知县时,曾审判过一个雇人冒名顶替成亲的婚姻纠纷案:罗城县人颜俊卿,生得相貌丑陋,但家境富裕。因爱慕高贤相之女慧娟的美貌,便托人提亲。高贤相听说颜俊卿丑陋,有心拒绝,颜俊卿恐怕事不成,心生一计,让颇有才貌的表弟钱青选顶替自己前往高家相亲。高贤相见钱青选风度不凡,当即拍板订婚。到了迎娶之日,颜俊卿仍托钱青选去高家迎娶新娘。

  哪知,到了高家后,大雨倾盆,平地水涨半尺。因两家相距二十里地,中间又隔着大河,几次渡河不成。眼看吉日良辰就要错过,当晚由高贤相做主让他们拜堂成亲。钱青选既不敢声张,又不敢拒绝,只得勉强从命。洞房之内,钱青选连续三夜不敢碰慧娟。慧娟爱慕钱青选,结果他们真做了夫妻。几天后,洪水退去,钱青选终于迎亲回颜家。得知真相后颜俊卿恼羞成怒,对准钱青选的脸就是一记重拳,打得钱青选鼻青脸肿,同时以夺妻之罪将钱青选告到县衙。钱青选也不服,也到县衙申告。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