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权梦:揭秘袁世凯剿杀了一个宪政国家?

2016-08-01 09:19:37 来源:环球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

  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宣誓就任南北统一之后的“大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在亚洲率先告别帝制的中国正朝着真正意义上的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立宪的方向迈进。

  然而,作为当时推动中国宪政主要力量的国民党人,却为了权力之争勾心斗角、严重内耗。又以本来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的“宋教仁案”为借口,贸然发动内战,给了袁世凯驱逐和消灭国民党以口实。中国民主力量的幼稚表现,以及袁世凯本人深入骨髓的专制梦想,最终联手剿杀了一个本来大有希望的宪政国家。

  对人立法的《临时约法》

  辛亥革命爆发后,在最为平稳保守的英国式君主立宪、虚君共和的光荣革命不被接受的情况下,中国社会只剩下两种走向民主法治、宪政共和的政制路径:其一是已经基本上成熟完善的美国式总统、议会与司法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又称总统制,其二是一直处于动荡变化之中的法国式政党议会与责任内阁共和制,又称内阁制。

  同盟会成立时制定的章程,仿照的是孙中山比较熟悉的美国式总统制。制定《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所仿照的同样是美国式总统制。但是,自从1907年2月28日黄兴与孙中山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之后,宋教仁对于“作事近于专制跋扈”的本会总理孙中山,一直保持着高度警惕和严重敌意。他于1911年7月31日联合谭人凤、于右任、陈其美等人在上海另行组织了不再承认孙中山最高领导权的同盟会中部总会,在《总会章程》和《总务会暂行章程》中借鉴法国及英国式政党议会责任内阁制的部分原理,明确规定“暂时虚位以待”的会长,当选之后必须经过“总务干事全体之署名”,才可以行使职权。宋教仁在辛亥革命爆发后主持起草的《中华民国鄂州临时约法草案》和《江苏军政府临时约法》中,继续坚持主要用于架空虚置最高权力的集体协商、署名限权的法国及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