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官工作15年月薪4409 为母治病辞职

2016-03-03 09:50:1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雅 责任编辑: 字号:T|T

 
 

  “再丰满的理想,也需要抵挡骨感的现实。……如果收入难以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法官对待事业的尊重和对抗腐蚀的能力,将受到严重考验。”这是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王磊辞职信中的一段内容。2月24日,王磊办完了最后一道辞职手续。从2001年至2016年,工作近15年后,月薪仅4000多元的王磊选择辞去陕西高院的法官一职。此事被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和网友讨论。

  昨日,王磊对记者表示,选择辞职,一方面是母亲生前患病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有近30万元的外债未还,以自己目前的工资无力偿还外债。而另一方面,是他觉得现在体制外也能够提供较好的发展平台,“能让我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能安心去工作”。

  陕西高院法官月工资4409元

  北青报:为什么选择辞职?

  王磊: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方面因为母亲得病欠下了外债,我自己的工资不高,但我不愿意被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去开发“附属价值”。另一方面是工作的15年里,对自己职业规划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调整。

  北青报:你说的“附属价值”是指什么?

  王磊:简单来说,就是灰色收入,母亲患病给我带来了经济压力,但我想坚守自己的职业操守,所以宁愿辞职去体制外发展,也不愿寻求灰色收入。

  北青报:从2015年6月到现在被批准辞职,将近8个月时间内,你有动摇过吗?

  王磊:这期间,领导也在劝说和挽留,希望我仔细思考。但从我交辞职信的时候开始,就没有后悔和动摇过。

  北青报:你在辞职信中说“法官职业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尊重”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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