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0日讯(记者 张艳玲)地方立法、慈善法、电子商务促进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直以来都广受关注。目前这些法律的进展如何?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这些热点问题的立法工作一一回应。 如何确保地方立法法制统一? 严格按照立法权限立法 全国人大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设区的市立法权目前进展情况如何?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说,“稳步推进,已见成效”。她说,目前27个省、自治区中已有24个省、自治区作出了确定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的决定,涉及到214个设区的市、自治州、地级市,占到总数271个中的79%。截至2月,已有6个设区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还有一些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报到省人大,正在审批中。 设区的市立法主体多,如何保证法制统一?郑淑娜说,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立法,立法法给设区的市规定的立法权限有三个方面: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他们在制定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这三个权限进行。第二,即使按照这样的权限立法,也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如何提高立法质量?郑淑娜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地方立法研讨会,培训870多位从事地方立法人才,地方党委设立专门法制委员会和法工委,加上立法需省人大批准、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等系列制度保障法制统一、立法质量提高。 |
[责任编辑:]
热点内容
小康指数
独家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