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会法工委致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 就整治鳄雀鳝等外来物种问题提出建议

2022-09-14 14:12:29 来源:中国绿会 作者:Yang 责任编辑:柒月 字号:T|T

继河南省汝州市中央公园云禅湖抽干近30万吨湖水抓鳄雀鳝之后,北京、湖南、宁夏、广西、山东等地也先后报告发现外来物种鳄雀鳝的踪迹,它们多出现在城市的公共河道或公园里,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下称绿会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调查研究。同时,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防范和应对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带来的危害,保障生物安全,绿会法工委近日分别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海关总署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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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绿会法工委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紧急清理整顿与鳄雀鳝有关的交易市场,同时建议海关总署全面开展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入境检查专项行动。

如今鳄雀鳝之所以能够快速出现在全国多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全国各地的观赏鱼市场和养殖场、网络平台,都能看到鳄雀鳝的身影,消费者购买门槛低,随意交易,不受监管,几十元不等的价格,就能买到一条鳄雀鳝,特别是网络交易渠道,往往还会隐匿在法律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视线之下。为从根本上切断交易源头,绿会法工委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检查清理清理整顿观赏鱼市场、养殖场、网络平台等鳄雀鳝交易市场。

同时为从根本上切断交易源头,建议海关总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海关立即全面开展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入境检查专项行动。绝大部分鳄雀鳝是作为观赏鱼非法走私而来。作为进入国门第一关的海关在口岸防控和监测等方面,应当加强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对非法引进、携带、寄递、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以及经评估具有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若不能提供引入审批手续和合法进口来源证明,则应依法进行处置。

其次,绿会法工委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严格规范外来水生生物的引种买卖和养殖以及入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鳄雀鳝等高危外来水生生物的引种和管理,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的鳄雀鳝经营行为,构成走私的,及时移送海关或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海关总署协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严格规范外来水生生物的引种买卖和养殖以及入境管理。并将鳄雀鳝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同时加强对外来物种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外来入侵物种扩散传播。

最后,绿会法工委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为配合做好本次专项行动,建议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短视频等)、电视等渠道,加强外来物种的科普宣传,促进全社会科学认识外来水生生物,减少人为放生,共同参与到外来水生生物的防控工作中来。对肆意放生者要进行追罚,从源头抓起,对举报者要进行奖励,从而改变放生者的放生观念和习惯,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开展放生,放生必须要有报备、核查与跟进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我们良性的生态环境和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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