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云跑两会】安徽省检检察长陈武: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明确受案范围、调查取证制度

2023-03-11 20:03:09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殷云 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领衔提交议案,呼吁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对独特性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做出特殊规定,同时与现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诉讼法保持协调并互为补充。

2017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年轻的制度,法定领域“版图”逐渐扩大,个人信息保护法、新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均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出规定。

  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检察公益诉讼领域暴露出立法分散、供给不足、层级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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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

  现行民事、行政诉讼法难以适用于公益诉讼

  据悉,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当前,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健康发展,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2万余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从2018年的97.2%持续上升至2021年的99.5%。

  陈武认为,在立法层面,检察公益诉讼的立法散见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领域单行法等法律中,但诸如《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单行法仅在个别条文中概括列明检察机关可以作为适格主体提起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办案实体和程序等方面问题并未涉及。

  此外,陈武还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检察公益诉讼在受案范围、调查取证、诉前程序、提起诉讼、出席庭审、诉讼监督、判决执行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基础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其基本诉讼构造均以保护私权利为核心,难以适用于具有典型客观诉讼属性的公益诉讼。

  建议:立法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调查取证制度等

  检察公益诉讼领域存在立法分散、供给不足、层级不高等问题,逐渐成为影响该项制度可持续性发展及治理效能发挥的掣肘。为此,陈武建议应制定一部专门的《检察公益诉讼法》,对检察公益诉讼独特性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做出特殊规定,同时与现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诉讼法保持协调并互为补充。

  从立法模式看,陈武认为,相较于制定一部涵盖不同主体、不同案件范围、不同诉讼领域的《公益诉讼法》难免存在的立法周期长、技术难度大等问题,制定一部单行的《检察公益诉讼法》相对而言立法周期短、难度小,更符合当前实际需要。

  在立法结构上,陈武认为,应在行政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中提取一般规则,形成总则部分着重共性问题;在分则部分根据检察公益诉讼的一般问题和不同类型设置相应章节,就具体办案程序规则作出规定;对于一些通用规定采用空白条款的方式列明。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已逐步拓展到包括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4+9”领域,且正在向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拓展。

  最高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万余件,同比增长31%。陈武认为,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后续单行法授权情况,检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设计宜采取“重点列举+概括兜底”的方式,既关注重点领域,又可以留下开放空间,方便今后根据司法实践进行后续修法工作。

  除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外,在《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具体内容上,陈武还建议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管辖制度、检察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制度、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机制、检察公益诉讼审判程序,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机制,明确并完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及损害赔偿金的管理使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判决执行跟踪监督机制。

  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共识显著增强

  今年全国两会开幕以来,多个代表团提交了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其中湖北、云南代表团为全团议案。安徽、河南、山东、广东、内蒙古等代表团为30位代表以上的联名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先祥表示,很多公益损害问题可能并非一个行政机关能够解决,特别是生态环境的整治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例如,万峰湖流域就存在“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现象,2022年1月,为加强万峰湖溯源治理,云南省曲靖市检察院办理了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李先祥表示,云南代表团提交全团议案,建议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可以更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湖北代表团提交的议案中,对于立法的总体思路,特别提出要体现中国特色,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和前瞻性。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陈红枫发现,目前法律关于检察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方面并无明确规定,特别是有关提起惩罚性赔偿倍数及赔偿金折抵等问题,实践中各地尺度把握不一,建议立法予以明确。

  内蒙古自治区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首批试点地区之一。作为内蒙古代表团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议案的领衔人,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创新部党支部书记、研发总监史玉东谈及议案的初衷时说,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方式积极参与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和河湖流域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展现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依法行政、强化司法权威、推动国家治理方面独特的制度优势。

近年来,除多部单行法新增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款外,最高法、最高检也联合发布了多个司法解释,同时已有29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这些均为专门立法提供了重要的规范基础

编辑: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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