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3月10日讯 记者张志 为推动我国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强微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春阳呼吁,进一步改革化妆品原料许可机制,加强化妆品原料负面清单管理,增加注册类新原料额外两年保护期。 (图为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强微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春阳) 2022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加强标准质量品牌建设”。郑春阳委员认为,这些政策对国产化妆品品牌是重大利好,是实现“弯道超车”的新机遇。因此当前,加快解决我国化妆品技术含量较低等问题十分关键。 据郑春阳介绍,长期以来,我国可用化妆品原料依赖进口程度很高,同时新原料获批进度慢。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后,国家药监局已经在新原料方面逐步放开,在2021年至2022年备案通过48款新原料,数量明显增长,但仍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虽然较2015版增加近200种,但原料总数量较少,新原料年增长数量不多。 鉴于以上情况,国内原料及化妆品生产企业迫切希望进一步改革新原料许可政策,郑春阳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为了促进中国化妆品行业的科技进步,消除国内与国外可使用原料的政策差距,建议参照美国《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完全开放《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对于《字典》之外的新原料才要求按照程序备案和注册。 二、加强负面清单管理。2021年5月,国家药监局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和《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对于有风险的原料,经过专家评估后加入禁用限用清单严格管理,这样能更好保障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三、建议增加注册类新原料额外两年的保护期,以鼓励厂商申报。注册类原料由于大部分仅能用于防晒、染发、祛斑美白等功能的特殊化妆品,使用范围较窄且申请程序复杂,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不高。可考虑在注册类原料的监测期满进入《目录》后,继续给予新原料注册人额外两年市场独占时间的政策利好。 编辑:周经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