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城市更新黄埔样本:“城市更新10条”政策出台

2019-09-10 20:34:5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麦婉华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五是制定“一本地价”。试行旧村改造项目全区域网格化基准融资楼面地价公示制度,统一编制全区网格化旧村改造融资楼面地价报告,以自然村为单位确定参考价格,作为各项目编制改造实施方案的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六是新增“一种模式”。允许产权单一的“商改商”等类型项目参照旧厂改造政策执行,鼓励低效物业加快升级改造。

  七是明确“一种标准”。编制全区各片区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统一标准模板,作为规范性文件和各项目编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依据,避免恶性攀比现象。八是优化“一套程序”。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和控调方案审查专家票决制和审议“二合一”推进机制;试行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先签约、后批复”;按“灵活分片、动态调整”的原则,优先将涉及重点拆违整治和复建安置物业、公建配套设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地块划入先行实施片区,实现“签一片、拆一片、建一片”;对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审批环节实施“流程再造”,试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

  九是兑现“一次奖励”。将“三旧”改造奖励用地指标分配与拆迁进度紧密挂钩,区城市更新部门根据当年计划新增改造和完成改造的面积规模,可预支50%“三旧”改造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区城市更新部门按季度经市政府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按季度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预支50%“三旧”改造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用于征拆迅速且需指标支持的旧村改造项目。十是强化“一起监管”。制定“资金与信用、进度与效益、公配与产业”等重要事项的全流程监管措施,由区城市更新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与改造主体签订监管协议,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进行驻点监察,防范廉政风险,实现“阳光监管”。

  省级“三旧”改造试点项目亮点纷呈

  肩负试点区政策体系创新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两大使命,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从改造模式多元的城市更新实践中孕育出一批覆盖多种改造模式的代表性改造项目。

  在旧村改造方面,以打造2.0升级版模式为目标,萝峰、沙步、汤村等项目实施“软硬改造”,既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公建配套,打造宜居生活社区,同时按现代化管理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将改造后集体物业纳入全区的主导产业发展平台统一招商运营,打造区域经济与村民集体经济收入可持续发展的多赢局面。又如丰乐北路沿线“散乱污”整治及旧村改造项目,通过建立区重点项目征拆与“三旧”改造联动机制,半年时间内收回69宗地块共1020亩,拆除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关停搬迁“散乱污”企业99家,清出低端经营户183家,并推动了姬堂社区旧村改造,启动了黄埔创新中心、湾区科创走廊1号等产业孵化器的建设。

  在旧厂改造方面,注重打造新业态,从现有产业领域中衍生叠加出新环节、新链条、新活力。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打造成华南区域性的港航要素聚集中心,黄埔仓打造成“电子商务+港航服务”的双平台产业基地并引入一带一路欧亚商贸交流合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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