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生换计算器”规定已修改

2017-06-03 09:20:21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煜 责任编辑:吕浩铭 字号:T|T

  多名家长向记者证实,这一通知以文件形式,由学校在端午节前一天下发。曾有学校教师称,将通知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者,被视为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华商报此前报道,西安市教育局规定的三种可带入考场的计算器型号中,天雁系列最为常见,而后两种在西安市内则少有出售。

  记者获悉,本次参加中考的2014级学生,在此前三年的日常学习中,一直使用天雁4型计算器,其按键布局及操作方式,均与新规中的天雁5型不同。部分家长质疑,考前突然更换计算器型号,将影响正常考试发挥。

  天雁系列计算器的生产商,深圳市天雁电子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介绍,天雁5型系4型的改进版,“运算原理是一样的,但是很多键位改了,还有一些操作方法也有变化。”这名销售经理称,熟悉天雁4型的用户,对照说明书,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天雁5型计算器。

  教育厅:加入新型号并非剔除旧型号

  西安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称,对于考试用计算器的更改,系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对于教学用具的目录规定。

  2016年7月1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2016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其中“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一项,规定有三种型号,即此前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天雁牌TY-82MS-5(7)型、信康牌SC-82MS型、海进牌HJ-82MSC型计算器”。

  而在2014级学生入学前,2014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的《2014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中小学科学计算器”项目指定的三种型号中,后两种未变,天雁牌计算器则为“天雁牌TY-82MS-4(6)型”(天雁4型)。

  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称,更改学具型号,系因厂家产品替代,并向教育部门提出更新申请。“新型号的计算器适应了新的教学大纲,因此2016级学生起采购新型号计算器。”不过其表示,对于2014级学生来说,已经拥有并习惯于天雁4型计算器,因此无需重复购买。“西安市教育局对省厅文件的理解有偏差,并不是说5型以前的就不能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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