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 海南社会保障将有哪些新变化

2017-01-17 18:49:38 来源:人民网 作者:吴占桂 蒋成柳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工资: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实行与公务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配套工资政策。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信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大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互联网+就业”、“互联网+社保”、“互联网+人才”行动,推动就业、社保信息服务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加快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大数据形成机制,建设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提升监管决策和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完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银行、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协同共享,逐步建立互联网和社会化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继续深化云计算平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统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便捷性与安全性。县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扶贫:加强就业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扶贫

  实施四项扶贫政策:一是就业脱贫。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带动就业,采取提供用工信息、开展专场招聘会等措施,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和外出务工。二是技能脱贫。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力度,鼓励技工学院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贫困家庭中有意愿的劳动力以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职业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技能脱贫。三是社保脱贫。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实现贫困人口中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倾斜的实施办法。四是人才脱贫。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开展“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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