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是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环境资源司法立体保护、打造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队伍、形成环境资源审判集聚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工作从2016年11月1日正式开始,2016年年底完成机构、人员等各项归口准备工作,2017年1月1日在全省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院全面推行。为规范我省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工作,海南高院出台了《关于在部分法院推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领导协调机构、三类案件受案范围、各法院管辖范围、审判组织设置和工作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