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境旅行谨防寨卡病毒疫情

2016-10-24 12:40:59 来源:人民网 作者:陈怡 朱樟国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专家介绍,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为3~12天,人感染后症状可能包括轻微发热、皮疹、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疼痛、浑身虚弱或头痛,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腹泻、恶心等;有研究结果表明,孕妇感染后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或死亡。同时,寨卡病毒还会引起格林巴利综合症,可导致病人瘫痪。

  据介绍,由于这些出现寨卡病毒本地传播的国家和地区与我国在贸易、旅游及人员等方面交流较为密切,尤其是东南亚国家,携带病毒的埃及伊蚊在该地区很普遍,而且这些国家与宁波的直航航班仅需3小时即可到达,直达班轮航程仅需不到一周,均未超过寨卡病毒潜伏期,因此传入风险较大。

  据了解,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宁波出境游旅客同比增加50%~60%,其中东南亚地区颇受宁波游客青睐。

  宁波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游客近期出境旅游请注意防范寨卡病毒疫情,同时注意以下有关事项:

  一、旅行期间应当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被蚊虫叮咬,如穿着浅色长袖衣服及长裤、喷涂蚊虫驱避剂、使用蚊帐等。在境外旅行期间应自我监测健康状态,如被蚊虫叮咬,并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

  二、近期从马来西亚等寨卡病毒病警示公告地区返回国内的人员,特别是曾去过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地区或被蚊虫叮咬者,入境时如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主动向入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如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同时在21天内继续喷涂蚊虫驱避剂,以免传播家人或他人。

  三、孕妇或计划怀孕者及其性伴侣,应当尽量避免前往马来西亚等已知有本地疫情流行的地区;如果确需前往,在计划出发前可咨询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所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提前做好预防措施;近期有马来西亚等寨卡病毒病警示公告地区的居住和旅行史者,如被蚊虫叮咬,并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回国后,建议6个月后再计划怀孕,如果已经怀孕,需告知医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并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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