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遭撕裤”律师:未作秀 拒绝法院道歉

2016-06-12 08:51:02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煜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那又为何在法院大门拍照呢?吴良述称:“照片是我在门口的那些亲戚朋友拍的,我那时刚从法院出来,还没有走下台阶,很多人就开始拍照了,不是我主动要求拍的。如果是我的责任,我会承担。但是在这件事情里,我认为我没有任何过分和过当的言行。”

  “是不是炒作,大家各有评判吧。实际上很多媒体提出了采访要求,我几乎都拒绝了。如果我是为了炒作,应该到处去接受媒体采访才对吧!”

  4 为何不接受道歉?

  “事实还未查清不会接受道歉”

  吴良述介绍,当天中午,律协工作人员到后,青秀法院院长也来到信访室。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这位院长就法警的行为向吴良述表达歉意。

  6月7日,南宁市中院公布的联合调查组出具的意见书中,提出了包括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依法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南宁中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青秀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青秀区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等在内的五点处理意见。

  昨天,吴良述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在回看了现场监控后,自己坚信“没有任何过当言行”,对于联合调查组的意见和法院的道歉,他一概不予接受,并已向青秀区检察机关提起对当事法警的刑事控告。

  “每天都接到各种各样的电话,很多人来打招呼,希望我接受调查结果,接受道歉。应付这些电话我已经筋疲力尽,所以至今没有再投入工作。”吴良述说:“现在事实还没有查清楚,对于当事人还没有清晰的处理决定,这种情况下就让我接受道歉,我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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