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升级版公租房保障政策 房屋租期3年变5年

2016-06-07 13:41:2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杜娟 赖伟行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原来广州保障房的租金是统一征收,但根据不同的困难群体给予补贴,“但后来国家出台政策规定,公租房实物配租不能给补贴,所以在2015年广州出台的《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就明确要分档计租,本次《保障办法》修订时将《实施意见》纳入其中。”据悉,根据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同,共分6档计租,租金缴交比例为公布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0%~70%。
  租金优惠
  对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收入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住房困难家庭(下称“双特困家庭”)或政府已有文件明确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对象,延续以往做法,按优惠租金计租,对于双特困家庭,按1元/平方米优惠租金计租。
  此外,记者此前获悉,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除了可选择公租房实物配租方式外,还可选择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由保障对象自行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等途径解决基本居住需求。《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在租赁补贴方面,未来,广州将建立健全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与市场租金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租赁补贴标准,支持保障对象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含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解决基本居住需求。
  《保障办法》还明确规定,双特困家庭轮候期间可领住房租赁补贴。双特困家庭自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次月开始,即可在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期间先行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直至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次月为止,以便能尽快解决居住困难问题。
  租金免交
  房屋分配照顾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考虑到残疾人、老年人出行方面的实际困难,明确在分配入住时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优先分配出入方便、楼层较低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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