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区外保税维修业务 为外贸创新增动能

2024-03-08 08:40:4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汤 莉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作为外贸新业态,保税维修业务的发展为装备制造企业转型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拓展外贸发展空间提供了新赛道和新机遇。为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建重工集团首席科学家刘飞香建议,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大型装备(盾构机)保税维修业务。

  业务落地存在梗阻

  在综保区外、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大型装备保税维修业务,即区外保税维修业务,是指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保税维修方式将存在部件损坏、功能失效、质量缺陷等问题的大型装备从境外运入境内进行检测维修后,复运出境的一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新型业态。与传统的综合保税区保税维修业务相比,区外保税维修业务的审批时间更短,通关更便捷,可大幅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助于其深度参与国际市场分工,在市场渠道拓展、品牌竞争力提升等方面赢得优势。

  为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国家已不断制定涉区外保税维修业务的政策,释放利好。自2021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10部门《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等均鼓励探索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在实践层面,福建、云南、浙江等地均在区外保税维修业务方面开展了积极尝试和探索。

  但大型装备(盾构机)区外保税维修业务仍存在落地难的问题。刘飞香告诉记者,尽管国家在政策导向上总体支持区外保税维修业务发展,但现阶段仍缺乏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指导性政策体系。从产品特性看,与飞机相比,盾构机属于定制化设备,其零部件涉及数万个且生产工艺极为复杂,主机厂无法自行满足所有的维修用料件需求,部件系统需外协检修,其区外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和监管体系需要集成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等多方诉求,更需要国家在监管体系建设、保税维修产品目录动态更新、容错机制等方面提供路径支撑,从而为参与创新的主体“松绑”。

  以铁建重工为例,目前,铁建重工主要出口产品为盾构机。这类专业化、定制化的设备对原厂售后的依赖度较高,铁建重工已销售的盾构机返厂维修均在集团于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经开区设立的盾构机基地开展。同时,铁建重工与新加坡、印度、意大利以及中国台湾等开展盾构机贸易均有回购条款,维修翻新后的盾构机也实现对印度、韩国和俄罗斯等市场的再出口。

  返厂维修的盾构机如按现行一般贸易方式报关,进口手续复杂、周期长、成本高。刘飞香具体介绍道,返厂维修的盾构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需在启运地装船前委托第三方检验和申领旧机电进口证,进口周期约4个月,与借鉴保税政策实施“装运前免于检验”等便利化措施相比,耗时多3个月,可能影响设备出口交付。从税费成本上看,盾构机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运回长沙基地维修、翻新和再制造,企业需全额缴纳进口税费(含进口税率10%、增值税率13%),叠加装运前检验的人工、材料费用等,较高的贸易成本难以使企业利用回购策略稳定出口市场。

  政策供给提供支持

  为支持业务开展,刘飞香建议,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可由商务部牵头,会同财税、海关等相关部门,加快出台区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可包括但不限于简化手续、减免税费、绿色通道、动态调整维修产品目录(支持但不限于掘进机、掘锚机、连续皮带机、凿岩台车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型装备)、支持区内设立全球大型装备(盾构机)分拨中心并享受免税政策等,支持区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参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开展盾构机等工程机械领域大型装备区外保税维修业务,为地方政府开展区外保税维修提供前置依据和政策指引。

  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引导监管。刘飞香建议,推动建立商务、财政、生态环境、海关、税务等涵盖多部门的涉区外保税维修全链条监管机制,充分授权自贸试验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对所支持项目的监管等事项承担主体责任,参照区外保税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支持企业开展相关业务,为地方政府出台配套细则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支撑。此外,因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在涉及场景建设、项目平台、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时会有一定风险性,刘飞香建议国家对全国首创型、标志性重大功能性区外保税维修业务项目给予揭榜领题、项目激励、试点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机制。

  国际商报记者 汤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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