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受“五洋债”欺诈发行牵连遭调查 债券承销或受影响

2018-09-14 14:59:08 来源:中国网 作者:刘小菲 梁冀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德邦证券9月7日发布公告,因在五洋建设债承销中涉嫌违法违规,公司被浙江证监局立案调查。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影响德邦证券债券承销业务的开展。

  该人士指出,按照经验,券商如果被立案调查,被调查期间新业务不得继续开展,根据案件严重程度,已在审核中的项目可能也会被暂停审核,特别是与受处罚项目同一类型的投行业务。而如果德邦证券坐实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其参与的债券招标可能会遇到障碍。据了解,很多债券发行需要招标,在招标文件中有一则条件是“参与招标的主承销商近一年不能受过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

  2017年报显示,由德邦证券作为主承销的债券共发行29只,承销金额178.9亿元,项目净收入1.5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8.12%。今年以来,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德邦证券主承销发行了86只债券,联席保荐债券18只,总承销额504.52亿元。

  踩雷“五洋债”欺诈发行

  2015年8月和9月,五洋建设分两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分别为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2017年8月14日,上交所公募债“15五洋债”回售过程中构成实质性违约,并触发“15五洋02”交叉违约,两期债券本息合计14.2亿元,两期债券均由德邦证券负责承销。

  记者了解到,“15五洋债”、“15五洋02”均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小公募债”,投资者包括100余家券商、银行、私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700余名个人投资者。

  今年7月6日,证监会对五洋建设涉嫌欺诈发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五洋建设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41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合计罚款254万元,对董事长陈志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五洋建设在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这也是证监会开出的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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