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创今年最低水平 7月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5%

2018-08-14 14:44: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赵新培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据了解,送审稿中有两处变化引发资本市场的关注。第一,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以品牌输出方式获得收益。第二,实施集团化办学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加盟连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分析:新规将加速民办学校脱钩改制

  光大证券认为,新规明确公办学校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收取管理费的不合法性,该改动将加速推动60余所以“校中校”形式存在的独立学校的脱钩改制,有利于加快民办高等教育公司对于独立学院的整合以及转设进度。

  中泰证券表示,公办学校通过品牌输出的方式获取收益,需要关注的有两类学校:第一类是部分K12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缴纳费用来获取公办学校的冠名、教学等支持,一般是新设K12品牌用以吸引生源的手段。

  第二类是独立学院,是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共同举办的本科层次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一般会冠名公办学校(如××大学××学院),以及获取其他软硬件方面的支持,相应地每年缴纳学费20%左右的管理费,我们认为这其中包含了品牌输出的元素,或将属于此条款的界定范畴。

  国盛证券分析认为,新规对K12学历教育的影响是,不确定性增加,需细则明朗。K12学历教育的核心问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能选择营利属性,此规定将直接影响K12集团内部利润转出、相关投资并购,以及资本化上市,上述不确定性将需后续相关政策,以及过渡期、新老划断等细则明晰。

  中信证券则预计,送审稿公布后,存量民办学校市场出售意愿会更加迫切,数量也会明显增多,一级市场估值可能下行。但与此同时,并购面临的政策更加复杂,实施的难度也将加大。

  文/本报记者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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