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原董秘贪污千万判12年 用公款收藏29箱茅台百瓶拉菲

2018-03-08 16:22:26 来源:中国网 作者:云谈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个人及子女名下房产被查封

  案发后,侦查机关查扣其现金、消费卡、笔记本电脑、黄金首饰、手表、纪念币等财务,并查封张淑卿及其丈夫名下1套房产、其女儿名下1套房产及2套商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淑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数额特别巨大的公共财务,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依照相关法律,2017年5月8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淑卿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扣押未随案移送赃物价值50.36万元的131瓶红酒和价值62.46万元的29箱茅台酒,予以追缴,发还浙商银行;责令张淑卿继续退赔违法所得1367.15万元,发还浙商银行。

  一审后,张淑卿提起上述,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全面审查,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及所列证据予以确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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