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将提供便民服务

2022-12-06 17:31:2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张月朦 责任编辑:风华 字号:T|T

  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建设实施细则(试行)》(京政办字〔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一体化规划设计”“一体化用地管理”“一体化实施衔接”三方面明确了轨道交通一体化主体责任、程序和工作内容。规定了一体化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征收、成本确认、成本转移、土地供应和不动产手续办理等工作程序。鼓励区政府可将其他区域建设指标及土地成本向轨道场站周边转移,完善“轨道+土地”实施模式,建立成本统筹机制。

  一体化规划设计

  以场站为单位编制方案

  据介绍,《实施细则》内容共计14条,主要从“一体化规划设计”“一体化用地管理”“一体化实施衔接”三方面明确了轨道交通一体化主体责任、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体化规划设计方面,《实施细则》从加强轨道交通规划设计与国土空间规划各阶段的横向融合角度,提出有层次、分阶段地开展线路一体化规划、场站一体化方案和工程一体化设计等前期工作,明确各层级工作的编制内容、审批流程和成果作用。

  针对轨道建设与沿线用地规划编制时序不同步情况,《实施细则》要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主体会同区政府共同编制线路一体化规划方案,同步进行用地梳理、方案研究并形成任务清单,要求线路一体化方案应与街区指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街区控规做好衔接。

  针对涉及多项目、多主体的一体化工程,《实施细则》要求在轨道交通线路可研及总体设计阶段,或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时,区政府会同轨道交通投资建设主体在线路一体化规划方案基础上,以场站为单位编制场站一体化方案,并明确了场站一体化方案编制主体、审查审批程序以及与街区控规编制的匹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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