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农险山东违法遭处罚 聘任不具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

2019-10-14 19:54:40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9月-12月,经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张丽华同意,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安排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的谷某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时任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张丽华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相关OA审批流程截屏复印件、相关新闻稿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罚款2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张丽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