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推动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能否“管住管活管优”

2019-08-23 11:18:23 来源:人民网 作者:赵文君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规范保质期标注避免“找不到”

  人们在选购食品时都比较注意查看保质期。然而,很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反映,标签上的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难计算”。

  “找不到”,保质期标注的位置不明显,有的标注在犄角旮旯,有的标注在瓶底,有的标注在封口处;“看不清”,保质期的字体小、色差小,难以辨识;“难计算”,保质期的标注形式不直观,比如保质期6个月、保质期2年,消费者要通过对照生产日期来计算产品食用截止日期,缺乏人性化。

  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要求保质期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但如何标注,规定得不具体。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说,指南对保质期的标注作了进一步规范。将保质期的标注统一按照食用截止日期来标注,就是按照“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进行描述,与生产日期的标注形式相统一。要求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容器)上的明显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和生产日期,如果日期标注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话,应当准确标注所在包装物的具体位置。保质期标注应当与所在位置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周石平介绍,指南除规定标签上显著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用语、保质期外,还对标签标注服务电话、经营场所标注消费提示等也做了详细要求。

  周石平表示,希望通过规范保质期的标注方式,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购买;让企业受到约束,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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