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此行为或许将触犯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09修正)》第十条,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一)商标、广告;(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三)私人庆吊活动;(四)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根据团中央最新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团旗、团徽、团歌: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不得以个人或商家名义公开售卖非团中央和各省、市、县级团委监制的团旗和团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