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瞻:监察法草案“上会” 助力反腐行稳致远

2018-02-28 17:33: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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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1月31日,天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中新社记者 张道正 摄

  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根据最新版本,监察法草案分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69条。

  草案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上述公职人员备受外界关注。根据草案,其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面覆盖。同时,监察法草案在组织上确立了国家监察的基本体制,搭建起一个组织体系,明确了监察委的具体职责权限和采取措施的规则程序,体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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