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孙丕恕:让政府数据开放“有法可依”

2018-03-17 15:03:3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于靖园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 3月17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于靖园)

  作为“中国数据开放第一人”,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一直关心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此前,他已经连续3年从数据开放、运营、大数据“双创”三个不同层面提出建议。今年,他再次聚焦政府数据开放,并提出让政府数据开放“有法可依”,推动大数据向民生领域应用创新的建议。

  实际上,早在2015年,孙丕恕就首次提出了“数据社会化”理念。他认为,未来数据将打破现实中的物理疆界,渗透到社会每个角落,成为像石油、水、电一样的社会基础资源,人人使用并受益于数据,人人产生并贡献数据,围绕数据将培育出新产业、新模式、新生态。这个过程将经历数据资源化、数据商品化、数据生态化三个阶段,包括民生、政府、金融、交通、制造等方面均需要依靠数据洞察提供依据。

  要想实现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政府应该走上“云”端。孙丕恕提出具体落地方案:“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这不仅要在相关时间点前完成政府各部门的整体上‘云’,同时为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云服务应用也应从目前的基础设施层向平台层甚至应用层拓展。”

  孙丕恕表示,在数据整合共享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部门协调难、缺乏可操作性的文件指引、数据质量差等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障碍。为此,建议通过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明确制度政策,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程,加强政府数据运营管理,满足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求。为此,他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组织推进部门,完善评价机制

  当前,全国各级政府主抓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建设的部门不统一,国家是由国家发改委担负全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组织、推进,而地方政府有的在政府办公厅,有的在发改委,有的在工信部门,自上而下的主管机关不统一,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令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亟待确立全国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系统性、常态化的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具体建议如下:

  1、建议进一步明确全国自上而下统一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行业部门、下级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工作;并负责制定数据共享开放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建立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

  2、建议各级政府以政府文件的方式发布数据共享开放的目录、数据内容、流程和管理机制。一是明确要求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提交目录和数据内容,包括数据资源的名称、信息项、更新频率、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内容,以便于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本部门的数据共享开放,杜绝扯皮、推诿或不作为;二是明确提供方和使用方的责权利,既能清晰界定数据的使用流程,又能让部门在使用数据中“有法可依”,保障双方的利益,从制度上解决政府各部门在数据共享开放时“不愿、不敢、不能”等问题。

  3、制定和完善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常态化考核机制。数据共享开放工作不是交钥匙工程,它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作,为了避免临时突击、一时兴起、搞形象工程,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绩效考核,出台奖惩措施,保障数据持续稳定有序的共享开放。例如:针对各部门提供可共享、可开放的数据资源目录质量进行考核,对于滥竽充数、敷衍塞责的部门给予处罚。

  二、引入政府数据运营商,持续、常态地为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提供支撑

  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的过程中,诸多环节的具体工作,如数据梳理、数据整理、数据更新维护、数据运营等,都需要借助大数据专业技术和大量人力来进行。然而,政府部门缺少这样的人力来支撑每天产生的大量数据的梳理、整理工作,亟需引入第三方数据运营服务商。鉴于政府数据保密性要求,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背景可信、可控的数据运营服务商,来承担日常数据的梳理、加工,并担负数据开放、运营工作。

  为此,建议选择具有国资背景、掌握数据治理开放技术和经验的数据运营商承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工作,在保证政府对数据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前提下,授权运营商对政府数据拥有使用权、开发权和运营权;数据运营商承担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平台建设与运营工作,对内为各个政务部门提供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数据质量检测、数据分析等服务,对外依托数据开放网站,根据数据开放目录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持续、常态的向公众开放政府数据,充分满足社会应用的深层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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