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余少华:部分岗位女性应适当延迟退休

2018-03-15 17:26:4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袁帅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 3月15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袁帅)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从大会秘书处了解到,全国人大湖北代表团代表余少华向本次大会提交了关于部分岗位女性适当延迟退休的建议。

  余少华表示,我国目前执行的退休年龄标准,是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确定的,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为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随着近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与人权进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已经从1981年的67.9岁提高到2016年的76.5岁,人均寿命增加近9岁,女性的有效工作年限随之也成正比增长,女性退休年龄可适当进行调整。

  同时我国养老保险的抚养比也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初期上世纪90年代的5∶1下降到2017年的2.8∶1,即2.8名在职员工养1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延迟退休是有效缓解养老金缺口的措施之一。

  因此,余少华建议,综合考虑人口预期寿命、人力资源供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因素,延迟退休已是大势所趋。但不能操之过急,不能一刀切,应分类逐步实施。其中管理岗位、科技合教学岗位,由于这些岗位对体力要求不高,反而对工作经验较为看重,可首先考虑对这三类岗位的女性进行适当延迟退休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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