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建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2018-03-13 15:33:11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1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殷云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带来的提案是《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议》。

  吕红兵表示,过去的五年,上海坚持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率先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日新月异的同时,上海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提供司法保障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上海目前金融案件数量较多、增幅较快,而且从趋势来看,未来会更多更快,“案多人少”“案多庭少”的矛盾突出,加之金融案件专业性强、影响性大,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法规不断涌现,法官及法院压力都非常大。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金融案件会大幅增长。金融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国际性、全局性、系统性强,裁判结果对产业发展、市场经济影响深刻,对市场各类主体尤其是属于不特定多数的金融消费者、投资人影响极大,甚至足以引发连锁反应导致社会不稳定。

  基于此,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相适应与匹配,并为之发挥司法保障与法治引领作用,上海金融审判在机构、队伍、能力与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应再上新台阶,设立专业、专职、专门的金融法院,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实现适用金融法律统一性、促进司法公正,具有现实的迫切性和针对性,对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具有战略性意义。

  吕红兵分析认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非常必要,设立金融法院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区建设;有助于金融市场实现体系化、规则化和国际化;有利于促进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有利于加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则话语权。

  吕红兵表示,目前上海金融案件审判的实际情况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上海各级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数量众多,金融审判法官专业性较好且队伍相对稳定;上海金融主体相对集中于浦东新区,上海自贸区亦位于浦东新区;中国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三大交易场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均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客观上有助于金融案件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集中。

  为此,吕红兵建议,本着“精简、高效、扁平化”的机构设置原则,可以考虑上海金融法院先行设立于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海各基层法院审判的各类金融案件的上诉业务,并依法受理属于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金融案件。当然,也可以一步到位,设立独立成建制的上海金融法院。

  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不断提速,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更加具有解决金融法律纠纷专业性、国际化的现实意义,而且也具备了可操作性的司法实践基础。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上海金融法院不但需要设立,更需要强力推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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