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子豪:科研薪酬制度改革或可采取“年薪制”与“项目制”相结合

2018-03-11 17:07:12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11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殷云)“这几年,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一直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强调为科研创新创造良好环境,砍掉阻碍科研创新的繁文缛节等。今年又特别提出改革科研创新薪酬制度的意见,我觉得意义重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副局长王子豪说。改革薪酬制度的意义在王子豪看来更加体现了对科研人员智力劳动的尊重,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的完善;可以充分发挥科研资源的作用。

  具体怎么改?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要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王子豪建议可从两个方面思进行尝试:一种是实行“年薪制”。主要针对担负经常性、长期性任务的科研人员实施。让科研人员有一个明确的收入预期,以避免通过“争经费”、“争项目”改善收入待遇的期待。“年薪制”的关键是要健全配套制度。要有严格的考核标准,与一定的目标任务挂钩,不能形成新的“大锅饭”。

  “另一种是采取项目薪酬制。项目薪酬制就是科研人员工资直接在项目经费中领取。这种薪酬制度,适用于临时性的、委托性的科研任务。它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科研人员参与到需要的项目研究中来,同时可以促进人才流动,避免科研机构追求“大而全”的弊端。”王子豪委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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