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张利文:打通秸秆综合利用的最后一公里

2018-03-06 23:00: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田苑淯颖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北京3月6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田苑淯颖)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利文表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打通秸秆综合利用的最后一公里,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扶持好、实施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秸秆综合利用既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强污染防治的需要,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张利文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国家对秸秆综合利用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省市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时从政策扶持、技术支持和资金投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露天焚烧现象有所遏制,但是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兴安盟位于内蒙古东北部,毗邻吉林省和黑龙江省,是粮食作物主产区,粮食产量连续6年超过百亿斤。兴安盟农作物常年播种面积在1600万亩,每年各类农作物秸秆产量超过1500万吨,但是秸秆综合转化率不足总产量的10%。因此,张利文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条:

  一是农民积极性不高。秸秆综合利用是一项短期投资大、长期见效益的工程。设备购置、收集、加工、转化等方面的投入较大,合作社组织或普通农户作为主要实施主体受自身条件限制,对关键技术的掌握不到位,专用设备不配套,导致秸秆利用投入高、产出低,农民积极性不高。

  二是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尽管近年来国家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投入在逐年增加,但政策间的衔接不够稳定连贯,导致秸秆加工转化能力不强,农民和企业直接受益的不多,不利于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三是收储运体系不健全。目前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尚处于起步阶段,经纪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力量较弱,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加之秸秆受季节影响较大,存储空间、条件的要求较高,致使综合收储、运输成本增加。

  四是龙头企业培育不足。秸秆综合利用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利用商业模式较少,龙头企业数量缺乏,经纪人队伍缺乏,市场运作力度不够,带动作用明显不足,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起来,制约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开发和企业的发展。

  为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张利文提出了四条建议:

  一是对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各环节给予奖补优惠政策。国家给予专项补贴资金,降低秸秆产业化发展过程中的成本,鼓励其自我完善发展的积极性。补贴范畴主要包括:秸秆农机补贴、秸秆三贮一化利用补助、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助、秸秆粉碎还田补助、收储中心建设补助等。

  二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通过成功的示范区为全国秸秆产业化综合利用提供可效仿和复制的模式,在提高秸秆利用总体水平的同时,避免各地走弯路。国家每年支持每个示范区2亿至3亿元专项资金,利用5年时间打造一批国家级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示范区。

  三是支持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和运营。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秸秆能源化开发利用龙头企业及重点科研单位,给予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补贴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降低企业成本,鼓励技术创新。

  四是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目前开展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农村实际电价在每度电1元左右,电费约占初级加工成本的60%,对于秸秆初加工用电应实行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电价以0.30元/度为宜,从而大幅度降低初级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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